兰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五章 安全管理第四十二条有效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处置的规定,对产生的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废电缆等危险物依法进行处置。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