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五章 安全管理第四十四条有效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负责轨道交通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应当建立健全轨道交通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制度,定期对线网、车辆和运营设备、过河(洪道)桥梁和隧道进行检查和维修。检查和维修记录应当保存至车辆和运营设备的使用期限到期。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