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养犬管理实行养犬人自律、部门监管、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