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章 养犬行为规范第三十二条有效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可以划定犬只自由活动区域,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