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公安机关应当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对养犬工作的管理,建立养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和犬只管理电子档案,推行网上办理,实现犬只免疫、登记和监督管理信息共享。

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