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胶东调水工程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植树造林等工作,涵养水源,改善生态环境。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