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管理第十八条有效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有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地方法规 · 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