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第十七条有效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制止餐饮浪费的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报道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行为,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科学正确的饮食消费观念。禁止制作、发布、传播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发现有用户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停止传输相关内容;情节严重的,立即停止提供信息服务。地方法规 · 嘉峪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