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道路状况、出行结构、交通流量等因素,科学合理设置公共汽(电)车线路、站点及班次,必要时可开设公共汽(电)车专用道。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