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二章 数字产业化第二十三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推动建设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工业互联网内外网络,推进建设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广州)和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广东分中心;支持建设跨行业跨领域及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健全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