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倡导与鼓励第二十九条有效鼓励公共场所管理者、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等利用自身资源刊播公益广告,营造文明向上的社会氛围。地方法规 ·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