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促进与实施第三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文明行为表彰奖励、先进人物困难帮扶制度。地方法规 ·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