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二章 科技创新活动第十五条有效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组织三峡库区水土保持、消落带治理、地质灾害防治、水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技术攻关,构筑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