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工业生产用水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采取循环用水、综合利用以及废水处理回用等措施,降低单位产品或者产值耗水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工业生产企业用水不符合行业用水定额、用水重复利用率的,应当进行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核减其用水指标。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