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鼓励集体、个人和其他组织投资兴建、经营水工程,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25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