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