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有效电梯乘用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