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电梯生产、经营、维护保养单位在电梯控制系统中设置或者变相设置技术障碍,影响电梯的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的,由市、旗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