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市、旗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运用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采集、统计、分析电梯困人故障等有关数据,建立以故障率、使用寿命为主要指标的电梯质量安全评价和电梯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开展电梯全生命周期大数据风险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从事电梯相关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数据归集规则向市、旗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电梯安全相关数据并录入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市、旗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公开电梯安全数据。

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