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市、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考核、经费保障等机制,及时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