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获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房的,或者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地方法规 ·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