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建设和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供水、供电等单位应当为取得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房村民办理供电、供水等接入手续。地方法规 ·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