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鼓励农村村民住房建设采用新型建造技术和绿色建材,引导农村村民建设功能现代、结构安全、经济适用、与乡村环境相协调的宜居住房。新建农村村民住房应当同步设计卫生厕所。

地方法规 ·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