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章 养殖和捕捞第九条有效集体所有的或者国有由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可以依法实行承包经营,从事养殖生产。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有优先承包权。承包养殖水面应签订合同。发包方和承包方应严格履行承包合同。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25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