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办法/第四章 服务第二十四条有效公共图书馆应当改善服务条件,完善功能布局,提升阅读舒适度,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公共图书馆应当定期开展读者需求调查,及时调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根据读者需求,可以提供学术研讨、文化创意、艺术展览、文化沙龙等特色服务。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