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办法/第四章 服务第二十三条有效公共图书馆应当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告本馆的服务内容、开放时间、借阅规则等;因故闭馆或者更改开放时间的,除遇不可抗力外,应当提前公告。公共图书馆在公休日应当开放,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应当有开放时间。公共图书馆的开放时间按照国家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的要求执行。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