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组织第二十条有效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分期开发的,可以在分期开发期间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