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湖泊保护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加强湖泊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湖泊保护知识,增强全社会的湖泊保护意识。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