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措施第二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水行政、农业(渔业)、环境保护、林业、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有计划地种植有利于净化水体的植物,有计划地放养有利于净化水体的鱼类和底栖动物,在湖泊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种植生态林木,加强湖泊湿地保护与修复,改善湖泊生态环境。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25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