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港口经营人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采取保障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