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销售、提供服务的依据。

鼓励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和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企业标准,引导企业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企业标准。

教育、科研机构等单位制定本单位产品、服务、管理标准的,可以参照企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