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第五章 安全保障第四十一条有效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实施作业。管道燃气用户需要增设、迁移、改装、拆除户内管道燃气设施的,应当经管道燃气经营者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