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爱国卫生条例/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第八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是本级人民政府统筹爱国卫生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市、县(市、区)爱卫会由本级人民政府的卫生健康、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组成。爱卫会实行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制。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爱卫会确定。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