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大运河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提供传承场所、资助传习经费、提供技能培训等方式,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