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大运河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优化水资源配置,充分利用本地地表水、非常规水源,统筹协调利用外调水源,对大运河进行生态补水,保持大运河主河道及沿线主要河流基本生态用水。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