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条例/第三章 大运河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第二十五条有效大运河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优化水资源配置,充分利用本地地表水、非常规水源,统筹协调利用外调水源,对大运河进行生态补水,保持大运河主河道及沿线主要河流基本生态用水。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