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鼓励中小企业开展技术、产品、工艺、管理和商业模式等创新,支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对中小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升级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资金支持。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