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为中小企业科技进步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基础条件和公共服务,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