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建设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孵化基地和众创空间等创业创新载体,并在场所用地、基础设施、公共管理服务等方面予以税费减免和资金支持,降低小型微型企业初创成本。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