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自治区应当加快完善电子证照系统和电子印章系统建设,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归集共享应用,强化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在单位和个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关联应用。

符合法律规定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