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政务服务第三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政务数据管理,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应用。部门间可以共享收集的政务数据,不得要求市场主体重复提供或者填报。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