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政务服务第三十一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执行当场办结、限时办结、一次办结等制度,推进“一网通办”、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异地办理等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