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共同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