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计量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计量活动,是指制造、修理、安装、进口、销售计量器具,进行计量检定或者校准,使用计量器具、计量单位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的计量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对计量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