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有效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与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施,制定具体的检定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规定本单位管理的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及相应的检定周期,保证使用的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定期检定。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