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十三条有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犬只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人用狂犬病疫苗储存、运输以及预防接种中的疫苗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5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