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四章 保护和管理第四十二条有效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组织制定本市园林植物基准价值标准。制定园林植物基准价值标准应当按照植物的类别、名称、规格进行分类,会同物价主管部门共同确定,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市场情况定期调整。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