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草原条例/第二章 权属、规划与建设第十条有效草原调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草原调查结果和草原质量,依据国家草原等级评定标准,对草原进行评等定级。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