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业的发展。地方法规 ·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20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