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生长在绿化管理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由绿化管理单位负责养护;生长在其他单位管界内及个人庭院中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养护。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