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鼓励国(境)内外组织和个人通过公益宣传、志愿服务、捐赠、投资等形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鼓励和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科学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运用,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

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日